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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將置外國班輪公司于不利地位
2013-08-12 16:37:57   來源:Lloyd's List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據外電報道,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KPMG)日前表示,“營改增”可能將置在中國設立全資子公司的外國班輪公司于不利地位。由于直接經營船舶并提供航運服務,中國承運人更可能從“營改增”中獲益。KPMG中國公司稅務部合作伙伴負責人Khoonming Ho表示,外國班輪公司在中國設立的子公司可能因本身不經營船舶而被視為代理,因此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Ho指出,過去外國班輪公司在很多情況下都在中國免繳營業稅,“營業稅基于凈收入,例如,在中國的子公司從貨主處收到1億美元,全額上交經營船舶的外國母公司,這樣其凈收入為0,因此不用上稅,而在增值稅方面,這樣的情況不適用”。目前,超過90個國家都和中國簽署有稅收協定,取消營業稅和增值稅,Ho認為,目前的“營改增”可能與上述協定相沖突,F在,地中海航運(MSC)、法國達飛(CMA CGM)和商船三井(MOL)已開始對在中國大陸收取的費用征收6%的增值稅,馬士基航運(Maersk Line)則將收取增值稅的時間推遲至8月14日,中海集運(CSCL)也向貨主收取6%的增值稅。Ho還表示,盡管有0稅率的優惠,中國承運人也可能無法完全獲益,因為“營改增”的實施目前還不健全。他介紹,在實踐中,一些公司可以申請備案,在實施細則澄清前享受0稅率,但“在一些地方,由于備案流程不清晰,申請人也可能無法獲得0稅率,或者需要準備大量文件來支持申請,而結果也不確定”。Ho建議,被界定為從事國際航運業務的承運人應努力向當地稅務機構爭取稅收豁免。Ho總結說,“‘營改增’對單個公司而言是好是壞還不一定,這依賴于公司的規模和議價能力”。